軍紀維護勤務 Flashcards
(9 cards)
1
Q
軍紀維護範圍
A
- 軍紀糾察
- 軍事機密防護
- 查禁軍人賭博
- 查繳無效文書證件
- 軍民糾紛調處
- 軍車管制及軍車違規處理
2
Q
軍紀維護權責區分
A
- 主官權責:生活紀律、工作紀律、訓練紀律、戰鬥紀律
- 管區權責:軍紀責任區、軍紀分區、軍紀管區
- 憲兵權責:地區憲兵隊、軍中憲兵
3
Q
軍紀糾察之原則
A
- 優劣並重
- 服務態度
- 瞭解責任區軍紀狀況
- 熟悉相關法令
- 勤務手段警察性
- 糾察程序
- 遵守憲兵信條
- 了解時空環境
4
Q
軍紀糾察執行的程序
A
示意、明告、勸導糾正、登記放行、帶隊處理
5
Q
擬定軍紀維護勤務計畫應考量之因素
A
- 地區內駐軍分布及軍紀狀況
- 部隊休假日規定
- 軍人常涉足滋事之時間與場所
- 航空站、車站、碼頭、休假軍人流動情形及軍紀秩序狀況
- 副食供應站及特定場所軍紀秩序狀況
- 軍事機關、學校、廠庫上下班時間與交通秩序之影響
- 當地民情風俗習慣及軍民關係對軍紀之影響
- 勤務兵力及裝備後勤能量
6
Q
軍民糾紛的調處範圍
A
- 軍人與軍人的糾紛
- 軍人與民人的糾紛
- 軍人與警察的糾紛
7
Q
軍車查扣證件之標準
A
車屬原因扣行照、人屬原因扣軍照(駕照)
8
Q
軍民糾紛調處限制條件
A
- 雙方當事人不願意調處,不予以調處
- 民事案件於法院第一審辯論,終結者不予以調處
- 刑事案件僅限於告訴乃論之罪,公訴罪僅限民事案件
- 軍人與配偶間離婚案件不予以調處
- 純非軍人間案件,不予以調處
9
Q
國軍編制內軍用車輛管理及處罰辦法第二十六條
A
軍車違規依下列規定處理:
一、營內違規,由營區憲兵(糾察)糾舉後,由車屬單位依本辦法規定處罰之。
二、營外違規,由地區憲兵隊糾舉後,以裁決書分送各車屬單位依本辦法規定處罰,並副知其隸屬司令部與其上級單位及憲兵指揮部。
三、無服勤憲兵在場時,由下列人員糾舉之:
(一)國軍主管交通運輸人員、車屬單位監察官。未置監察官者,由兼辦監察業務人員辦理。
(二)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
四、軍車違反交通法規或違警行為,由警察或前款人員執行糾舉,必要時得留置軍車或軍車駕駛執照,並移送當地憲兵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