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 Flashcards
(228 cards)
简述马克思主义法学与以往法学的差别.
1、马克思主义法学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马克思主义法学主张,法律实现、反映或者 体现了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关系,法律归根结底是由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2、马蒐思主义法学认为法律具有阶级性和意识’瑕态性。马克思主义法学主张*在阶级社会 中,凄律的内容和程序直接或者间接地体现了统治阶级的利益.盛律不仅繇现了统治阶薮的 内在 价值观,还为其提供了合法性。
3、马克思主义法学致力于实现人民解放。在马克思的学说中,实现人的解放是法律的本质 性要非法律遍费实现人的解放的一种方式,人的解放初实现离不开法律。
简述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研究法学。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是当代中国法学区别于其他法学的根本标志,必须旗帜鲜明 地加 以坚持。
1、马克思主义深刻揭示了自然界、人类社会、人类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为人类社会发展 进步指明了方向。就法学而言,马克思主义揭示了法律发展的普遍规律,为法学和法治发展 指 明了方向。
2、马克思主义坚持实现人民解放、维护人民利益的立场,以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和 全人类解放为己任,反映了人类对理想社会的美好憧憬。马克思主义认为,实现人的解放是 法 律的价值追求,法律致力于实现人的自由、平等、独立和尊严。
3、马克思主义揭示了事物的本质、内在联系及发展规律,是“伟大的认识工具”,是人们观 察 世界、分析问题的有力思想武器。马克思主义提出的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是法学 研究最根 本的方法论。
4、马克思主义具有鲜明的实践品格,不仅致力于科学“解释世界”,而且致力于积极“改变 世 界” o法学是一门经世致用之学,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是研究法学实践性问题的重要认识论。
简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主要内容
1、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和程序化理论。 2、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理论。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价值理论。 4、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理论。 5、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理论。 6、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理论。 7、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理论。 8、良法善治理论。 9、依法治国与改革开放的关系理论。
简述法的基本特征。(重点)(
法的基本特征是指法律所具有的,其他社会规范所不具备的特殊征象与标志,具体而言 法律 的特征包括:
1、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具有规范性和普遍性。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和权威性。
3、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4、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
简述法律起源的一般规律。
法律的起源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发展过程,法律起源和发展的过程中体现出如下基本 规律:
1、法的起源是从自发到自觉,由个别调整逐步发展为规范性调整的过程。
2、法的起源是由习惯到习惯法,由习惯法到制定法的发展过程
3、法的起源是由与道德规范、宗教规范浑然一体到相对独立的过程。
简述资本主义法的本质和特征。(2008年真题)
1、资本主义法集中体现了资产阶级的意志
(1) 资本主义法律的本质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经济基础上的法律上层建筑,所代表的是作为 一个整体的资产阶级的意志和利益。
(2.)资本主义法律绝不是”超阶级”的,所谓”法律是公共意志的体现”的说法是错误的。
2、资本主义法律是与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经济制度相对应的,具有如下特征,
(1)维护以剥削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私有制’
(2) 维护资产阶级专政和代议制政府。
(3) 维护资产阶级自由、平等和人权。
简述社会主义法的特征。
1、人民性与阶级性的统一。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全国人民共 同意志的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所体现的意志既体现了鲜明的阶级性,又体现了广泛的人民性。
2、正义性与政治性的统一。我国社会主义法还体现出代表社会发展进步方向的正义性,同 时,社会主义法所体现的五大发展理念与人民意志不是自发形成的,而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 导下 逐步形成的。
3、科学性与先进性的统一。社会主义法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吸收借鉴古今中外优秀的法 律文化与制度经验,又与时俱进,不断发展与完善自身制度与实践。
简述大陆法系的特点。
1、全面继承罗马法。吸收了许多罗马私法的原则、制度,还接受了罗马法学家的整套 技术方法,如公法与私法的划分等。
2、实行法典化,即法律规范的抽象化、概括化。
3、明确立法与司法的分工,强调制定法的权威,一般不承认法官的造法功能°
4、法学家在推动法律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法学家创立了法典编纂和立法的理论基础,如 自然法理论、分权学说、民族国家理论等,使法律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任务由法学家来完成。
简述两大法系的主要区别。(2014年真题)
1、法律的渊源不同。在大陆法系国家,正式的法的渊源主要是指制定法,法院的判例 不是正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在英美法系国家,制定法和判例法都是正式的法的渊源,判例 法 在整个法律体系豳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2、法律的分类不同,大陆薇系国家的法律基本分斐为公法和私法,英美法系国家法律基本 分类为普通法和衡平法,。
3、法典的编纂不同。大陆法系国家承袭古代罗马法的传统,基本法律一般采用系统的法典 形式;英美法系国家制定法往往是单行的法律、法规。即使后来英美法系国家逐步采用法典 形式、 也主要是判例法的规范化。
4、诉讼程序和判决程式不同。大陆法系的诉讼程序以法官为重心,奉行职权主义,具有纠 问程序的特点。英美法系的诉讼程序奉行当事人主义,法官一般充当消极的、中立的裁定者 的 角色。
简述中华法系的特点
中华法系是世界五大法系之一,形成于秦朝,到隋唐时期成熟。中华法系的特点包括: .1、法律以君主意志为主。 2、礼法结合是法律的重要原则。 3、刑法发达,民法薄弱。 4、行政司法合一
,简述法律继承的根据与理由。(2016年真题)
:法律继承是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和继受,一般表现为旧法对新法的影响 和新 法对旧法的承接和继受。法律继承的根据和理由主要表现在, 1、社会生活条件的历史延续性决定了法律的继承性。 2;法律的相对独立性决定了法发展过程的延续性和继承性。 3、法作为人类文明成果决定了法律继承的必要性。 4、法律演进的历史事实验证了法律的继承性。
简述法律侈植的必要性。(重点)
法律移植是指在鉴别、认同、调适、整合的基础上,引进、吸收、采纳、摄取、同化外 国法,使之成为本国法律体系中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本国所用。法律移植的必要性体现在:
1、:社会发展和法律发展的不平衡性决定了法律移植的必然性。
2、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和根本特征决定了法律移植的必要性。
3、法治现代化既是社会现代化的基本内容,也是社会现代化的动力,法律移植则是法治现 代化的一个过程和途径。
4、法律移植是对外开放的应有内容。
简述法律全球化的主要表现。(2017年真题)
法律全球化是指法律跨越国家的疆界,在世界范围传播、流动。具体而言是指法律的各 种要 素在全球范围内的趋同,并在全球范围形成一个法治的标准或模范。法律全球化的趋势主要表现为:
1、法律的“非国家化” O法律并非都是由主权国家制定的,越来越多的法律由各种经济联合体、知 识产权组织、环境保护组织、新闻媒介联合休等“非国家”的机构制定。
2、法律的“标本化”或”标准化”-由联合虱 国际组织、经济联合体制定法律范本,提供 给各个 国家作为立法的参照
3、法律的“趋同化“。所谓法律趋同化,是指调整相同类型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 趋向一 致,既包括不同国家的国内法的趋向一致,也包括国内法与国际法的趋向一致。
4、法律的“世界化”。所谓法律世界化,是指全球范围内法律规范的相互联结,国际法与国 内法之 间的界限正在变得模糊不清,而这种联结的实现就在于国际法高于国内法的信念己得到普遍的确认。
简述法律全球化的重大进展。
1、《联合国宪章》是世界共同遵守的基本规范。《联合国宪章》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被视为政 治宣言,是迄今拥有缔约国最多的一项国际公约,与《世界人权宣言》以及其他重要的 国际人权公 约一道构成了国际法治的基本构架,具有了 “准世界宪法“的性质。
2, 国际法的许多任意性规范成为强制性规范。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规定,强行规 范高于一般规范,由此,一般国际法强制规范的地位得到了确立。
3、国际司法机制正在强化。冷战结束后,安理会的地位明显加强,在许多重大国际问题上 开始取得一致,由此采取行动的力量大为增强。同时,国际法院的作用也在强化,在审理国 际 案件方面比以前更有作为。
简述法律全球化的主要途径。
1、国际法的国内化、地方化。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 在人权领域中,联合国和国际组织己经形成了许多标准人权文件,规定了一般权利和 自由,这些权利对于主权的绝对性构成了实质性限制。
(2.)世贸组织成立后,缔约国必须根据有关协议调整自己的法律制度,突出强调善治或良 政原则。
2、地方法或国内法的全球化。这主要表现在:
⑴新商人法穿越国家领土。新商人法是一种“自我合法化”的法律,是一种“自我繁衍” 和 “自我发展”的法律制度。
(2) 美国等西方国家通过“法律与发展”项目“推销”西方的法律。这些项目尽管没有取 得完全的成功,但毕竟影响了许多拉美受援国法律发展的方向和法律改革的进程。
简述法律的规范作用。(重点)
法律的规范作用是指法律作为行为规范,对人们意志、行为所发生的直接影响,对人的 行为 所起到的保障与约束作用,具体而言,法律的规范作用有五个方面:
1、指引作用。指引作用是指法律规范对本人行为起到的导向和引导的作用。
2、评价作用。评价作用是指法作为人们对他人行为的评价标准所起的作用。
3、预测作用。预测作用是指人们根据法可以预先估计人们相互间将怎样行为以及行为的后 果等,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
4、教肓作用。法的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的实施,使法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
5、强制作用。法的强制作用是指法可以用来制裁、强制、约束违法犯罪行为。这种作用的 对象是违法犯罪者的行为。
简述法律的社会作用
1、维护阶级统治的作用。(1)调整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关系;(2)调整统治阶 级内部的关系;(3)调整统治阶级与同盟者之间的关系。
2、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1)维护人类社会的基本生活条件;⑵维护生产和交换条件
(3) 促进教育、科学和文化事业的发展。
十八、简述法的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的关系。(2013年真题)
1、法律的规范作用是指法作为行为规范,对人们的意志、行为发生的直接影响,对人 的行为所起到的保障和约束作用。虢的衽会作用是法作为社会关系的调整器,服务于一定的社 会政治目的、目标,承担着一定的社会政治使命,形成、维护、实现一定的社会秩序。
2、法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在考察基点、作用对象、存在方式以及发挥作用的前提等方面 存在着一定的差别。
3、这两种作用又是相辅相成的,它们之间具有手段和目的的关系。法是通过调整人们行为 这种规范作用来实现维护社会经济基础和发展生产力的社会作用的。法的规范作用是手段,
法的社会作用是目的。
简述法的作用的局限性• (2014年真题)
1、法调整的范围是有限的。法只是众多社会调整手段中的一种,而不是唯一的。法是 调国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但并不是唯一手段小赛在社会生活调整中具奁主导地位,但是并 非 所有的问题都可以适用法律。
2、法的特性与社会生活的现实之间存在矛盾。作为一种规范,法必然具有抽象性、稳定性 等特征,而现实生活中的问题却是具体的、千姿百态和不断变化的。
3、法的制定和实施受人的因素的制约。如果没有高素质的立法者,就不可能有良好的法律。 即使 是制定得很好的法律,也需要合适的人正确地执行和适用,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
4、法的实施受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因素的影响。法总是十分依赖其外部条件,其作用 总是容易受到社会因素的制约。
简述法的价值的特征。
法的价值是指人对于法律的需要和实践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法的积极意义和有用性。法的价 值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法的价值是阶级性和社会性的统一。从主体角度看,法的价值是以人为主体的价值关系, 具有 阶级性与社会性。从客体角度看,法的价值的客体,即法律本身也具有双重性。
2、法的价值是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法的价值的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源于法律主体的 社会实践。就其主观性而言,法的价值是以主体的社会需要为基础的。就其客观性而言,法 的价 值的主体需要并非凭空产生,而是由主体在社会关系中的地位以及主体的社会实践所决 定的,最终 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3、法的价值是统一性与多样性的统一。法的价值基于主体的需求而产生,而主体的需要却 是多种多样而且不断发展变化的。生活在同一时代、同一社会的人们总有某种共同的价值追求, 甚至生活在不同时代、不同社会的人们也会有某种共同的价值标准。
简述社会主义法律价值体系的定义与特征
1、社会主义法律价值体系是由社会主义社会中一组与法律的制定和实施相关的价值所 组成的系统,它是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内在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在法律领域的集中体 现。
2、社会主义法律价值体系体现了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所追求的目的,其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 两个方面:
(1)社会主义法律价值关注人民利益与个人权利的统一性。
(2)社会主义狭律价值体系关注价值之间的协调统一。
二十二、简述法律对秩序的作用。
答:法律有助于社会秩序的建立和维护。
1、在建立社会秩序方面:(1)法律制度通常依照人们所向往的理想社会秩序来设计;(2)法 律不仅通过赋予社会主体一定的权利和自由来引导社会主体的各种行为,还通过给社会主 体增 加一定的义务与责任的方式,使之对自身的行为加以必要的克制和约束,以建立相应的社会秩序。
2、在维护社会秩序方面:法律既有助于维护合理的政治统治秩序和权力运行秩序,也有助 于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
简述法律的自由价值(重点
自由是指从受到束缚的状态之中摆脱出来,或不受约束的状态。法学上的自由是指主体 的行为 与法律的既有规定相一致或相统一。其主要特点有:
1、自由意味着主体可以自主选择和从事的行为°
2、自由也表现为主体自主选择的行为必须与既有的法律规定相一致。
3、自由是人的本性,正如马克思所说“自由确实是人的本质” “不自由对人说来就是一种真正的致命危险
简述自由与法律的关系。(重点)
1、法律确认和保障自由。 (1) 法律确认自由通常采用两种方式: 1 以权利和义务规定来设定主体享有自由的范围; 2 以权利和义务来设定主体自由地实现方式。 (2) 法律保障自由地方式也是多样的: 1 法律通过划定国家权力本身的合理权限范围,明确规定公权力正当行使的程序,排除各种 非法 妨碍; 2 法律对每个主体享有的自由进行界定和限制,防止主体之间各自自由地相互侵害; 3 法律禁止主体任意放弃自由:; 4 法律为各种对主体自由地非法侵害确立救济手段与程序。 2、法律在实践中对于主体自由的保障体现为两个方面: (1) 法律排除国家权力对于某些个人自由的干涉,即保障主体的自由免受侵害。 (2) 法律保障主体可以合法地享有行使各项权利的自由。
简述平等的特点
平等主要是社会主体能够获得同等的待遇,包括形式平等与实质平等。平等具有以下特 点, 1、平等是一个历史范畴,其所表达的内涵随着社会历史环境和条件的变化而变化。 2、平等并不等于平均。 3、平等要求排除特权和消除歧视。 4、平等与差别对待是有条件并存的。